各县(市、区)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四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0〕37号)精神,本次共下达我市投资计划230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资金),包括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项目。经研究,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第四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投资计划情况
(一)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本次计划下达中央财政资金170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详见附件1),请你们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和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的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有关规定,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切实组织做好非贫困县的项目建设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本次计划下达中央财政资金60万元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详见附件2)。请你们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有关规定,重点围绕明晰工程产权、分配水量、测算水价、配套计量设施、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等内容,抓紧实施非贫困县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农〔2017〕242号)及相关规定,分配给贫困县的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资金。按照国家对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政策要求,自治区对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进行调整,即从2018年起,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享受待遇县不再整合中央“19+1”项财政涉农专项资金。
(二)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规定,加强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约束性任务的有效衔接。一方面,要将专项规划或约束性任务中贫困人口受益、脱贫成效明显的项目纳入实施方案。另一方面,如出现部门专项规划或约束性任务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情况,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根据财政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分配给贫困县或纳入其他资金整合试点的水利发展资金,仍用于水利发展资金支出内容的部分,纳入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范围;整合后未用于水利发展资金支出内容的部分,不纳入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范围”的精神,为做好项目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请各贫困县尽快确定项目,并汇总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项目清单报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进行备案。
(四)各县(市、区)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3、4),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需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请各地抓紧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调度,并在每月25号前将本月的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工作计划等进展情况一并报市水利局规划财务科,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80%以上,2021年6月底前完成投资计划的100%。
(六)项目年度计划实施完成后,要以书面形式向市水利和市财政局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
附件:1.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计划表
2.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投资计划表
3.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4.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梧州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 ||||||||||
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市县 | 项目名称 | 建设任务 | 已安排投资 | 本次下达投资 | 备注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本级 | 市县资金 | 小计 | 中央资金 | |||||
梧州市 | 170 | 170 | ||||||||
1 | 万秀区 | 万秀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2处,服务人口0.02万人 | 12 | 12 | |||||
2 | 龙圩区 | 龙圩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6处,服务人口0.07万人 | 32 | 32 | |||||
3 | 长洲区 | 长洲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2处,服务人口0.02万人 | 10 | 10 | |||||
4 | 藤县 | 藤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6处,服务人口0.07万人 | 36 | 36 | |||||
5 | 苍梧县 | 苍梧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6处,服务人口0.07万人 | 33 | 33 | |||||
6 | 岑溪市 | 岑溪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3处,服务人口0.03万人 | 16 | 16 | |||||
7 | 蒙山县 | 蒙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项目 | 维修养护工程5处,服务人口0.06万人 | 31 | 31 |
2020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投资计划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市县 | 项目名称 | 建设任务 | 已安排投资 | 本次下达投资 | 备注 | |||||
小计 | 中央资金 | 自治区本级 | 市县配套 | 小计 | 中央资金 | ||||||
梧州市 | 60 | 60 | |||||||||
1 | 藤县 | 白石灌区 | 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45万亩 | 60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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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任务清单 | |||||||
序号 | 行政区 | 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 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万亩) | 其他说明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处)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处) | 农村饮水工程覆盖服务人口(万人) | ||||||
指导性 | 指导性 | 约束性 | |||||
梧州市 | 126 | 18.34 | 1.045 | ||||
1 | 万秀区 | 6 | 0.72 | ||||
2 | 龙圩区 | 23 | 3.37 | ||||
3 | 长洲区 | 6 | 0.82 | ||||
4 | 藤县 | 31 | 4.67 | 1.045 | |||
5 | 苍梧县 | 25 | 3.57 | ||||
6 | 岑溪市 | 13 | 1.83 | ||||
7 | 蒙山县 | 22 | 3.36 | ||||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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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表 | |||||||||||||||||
序号 | 行政区 | 年度目标 | 中央补助年度金额(万元) | 数量指标 | 效益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小计 | 其中各类项目情况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服务对 |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两批资金合计) | 农业水价改革 | 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两批资金合计) |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处) | 新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 | 截至2021年6月底,完工项目初步验收率(%)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已建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是/否) | 截至2020年底,投资完成比例(%) | 截至2021年6月,投资完成比例(%) |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万人) | 已建工程是否良性运行(是/否) | 工程是否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是/否) | 受益群众 | ||||
梧州市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755 | 695 | 60 | 126 | 1.045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18.34 | 是 | 是 | ≥90% | ||
1 | 万秀区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33 | 33 | 6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0.72 | 是 | 是 | ≥90% | |||
2 | 龙圩区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128 | 128 | 23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3.37 | 是 | 是 | ≥90% | |||
3 | 长洲区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32 | 32 | 6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0.82 | 是 | 是 | ≥90% | |||
4 | 藤县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232 | 172 | 60 | 31 | 1.045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4.67 | 是 | 是 | ≥90% | |
5 | 苍梧县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137 | 137 | 25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3.57 | 是 | 是 | ≥90% | |||
6 | 岑溪市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70 | 70 | 13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1.83 | 是 | 是 | ≥90% | |||
7 | 蒙山县 | 按照相关规划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有关水利建设和维修养护,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 123 | 123 | 22 | 100% | 100% | 否 | ≥80% | 100% | 3.36 | 是 | 是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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