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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水利〔2020〕151号

2020-07-08 17:10     来源:梧州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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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2020年开展“三年三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203号)及《梧州市“三年三工程”活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梧州市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总指办发〔20205号)要求,经研究,我局制定了《梧州市水利局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梧州市水利局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

梧州市水利局

202078

附件

梧州市水利局

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办公室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2020年开展三年三工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办发〔20203号)及《梧州市三年三工程活动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梧州市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总指办发〔20205号)精神,制定我局2020年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我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实施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新建水库、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项目,推进中型、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水源地保护、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全面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建设任务,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相关水利工作的实施。

(一)完成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投资的85%以上,且所有重大水利项目完成年度计划的92%以上。

(二)完成城区防洪堤建设年度投资5.13亿元以上。

(三)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55处。

(四)完成自治区下达的中小河流、水土保持投资任务。

(五)完成岑溪市荔新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与改造项目建设。

(六)完成岑溪市黄岭水库除险加固年度任务。

(七)完成年度下达的中央财政运行维护项目建设任务。

二、组织机构

按照《梧州市水利局关于成立水利扶贫(乡村振兴及乡村风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梧水利〔202034)精神,我局已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具体成员调整如下:

长:潘一清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莫炯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正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庞卫良   三级调研员

   四级调研员

覃柱良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金龙   党组成员、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主任

谢万民   党组成员、市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员:钟   办公室主任

   法规与监督科负责人

   规划财务科科长

         黄森华   水资源科负责人

      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科科长

         周桂仕   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群芳   局城区防洪工程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主任由羊凯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各项工作。有关科(室)按照局内工作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我市城区防洪工程建设

2020年我局城区防洪工程建设列入梧州市2020年乡村振兴重点项目的共13项,其中新开工项目3项,分别为河西堤达标加固工程、河东堤达标加固工程、钱鉴防洪堤工程;续建项目2项,分别为梧州市长洲防洪堤南堤扩建工程、梧州市莲花山防洪堤工程;竣工项目5项,分别为梧州市高旺防洪堤工程、梧州市三龙防洪堤工程、梧州市塘源防洪堤工程、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梧州市城区平浪段防洪治理工程、梧州市长洲防洪堤北堤扩建工程;预备项目3项,分别是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梧州市城区大漓口段防洪治理工程、梧州市城区德安段治理工程、梧州市城区儒岩段治理工程。年度目标为完成5.13亿元以上的防洪堤建设任务。责任科室:城区防洪工程建设专责小组办公室

(二)继续推进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共55个,其中包含预脱贫摘帽村项目4个,总投资为2785.53万元(其中:自治区补助资金1627万元,县级自筹资金及其他整合涉农资金1158.53万元),要求6月底之前要基本完成建设任务。责任科室: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三)持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

2020年我市共获得中小河流资金6770万元,共涉及12个具体项目,其中苍梧县2个,藤县5个,岑溪市4个,万秀区1个。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总投资的85%以上。(责任科室: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四)加快推进水土保持项目实施。

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下达我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任务3个,分别是藤县象棋镇道家村、天平镇新兴村罗云片、马河古龙镇德安村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下达总投资为850万元,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总投资的90%以上。责任科室: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五)推进中型、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

2019年我市获得794万元的岑溪市荔新灌区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年度为2019-2020年,要求于20206月完成工程建设。同时,8月底前完成藤县大任灌区中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责任科室: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六)加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和运维工作。

2020年下达我市山洪灾害防治项目资金710万元,山洪设施维护资金115万元,项目包括非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建设、山洪沟防洪治理、自动监测站点维护、监测预警系统维护等。年度任务为完成下达投资的85%以上。(责任科室: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七)加快推进新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

今年水库除险加固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岑溪市黄岭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下达投资150万元,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总投资的85%以上。(责任科室: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

(八)开展水资源节约及保护工程。

今年我市计划实施水资源节约及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共2项,分别为苍梧县六堡镇六堡河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及岑溪市赤水水库水资源管理及保护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134万元。要求在年底前完成总投资的85%以上。(责任科室:水资源科)

(九)持续做好维修养护项目建设。

今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下达我市维修养护资金共2项,共下达投资850万元,其中,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维护资金525万元,项目共110个;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325万元,共45个项目。维修养护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总投资的85%以上。(责任科室: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将任务分解落实具体到个人。

各县(市、区)水利局要切实增强完成建设任务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分析新形势新要求,集中精力抓好各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水利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具体到部门、单位、乡镇和个人,做到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并采取倒计时的工作方式进行管理。

(二)加强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建设进度统筹兼顾。

加强财力统筹,通过地方财政预算、金融信贷资金、社会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认真履行职责,建设单位及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的建设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跟踪监督,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实行重要隐蔽工程联检制度,对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实行动态管理。业主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加强现场监督,严把设备材料进场关、严把施工质量关。

(三)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渠道,注重提炼总结,着力宣传各县(市、区)在开展乡村振兴年活动中的亮点、经验,尤其是在破解难题、统筹协调方面的成功做法和意见建议等,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营造全社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指导

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督促检查活动,我局将组成工作组不定期开展监督指导,对各县(市、区)项目开工情况、资金到位、建设管理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实行常态化监督指导机制,采用实地暗访和电话询问等方式,对问题情况进行靶向抽查核实。严格实行通报制度,将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并抄送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项目将挂牌督办,并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影响全市进度的县(市、区)水利局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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