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23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梧州市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上报,请予审阅。
梧州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3日
(联系人:骆宇,联系电话:13877415917)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水利局
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3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推动作用,不断夯实水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根据《〈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把我市水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印发了《2023年梧州市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及水政监察工作要点》,逐项明确牵头、协办科室(单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今年以来,我局调整完善了《梧州市水利局权责清单》,其中,行政处罚156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明确权力的范围与责任,实施和追责的法律依据,各事项承办的内设机构,并在我局网站上依法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本级已在一体化管理平台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总共认领192项事项,按照“十一统一”要求,通过一体化平台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施清单完善,促进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二是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更新实施细则,对抽查的工作程序、检查项目、抽查依据、检查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建立了“两库一清单”。分别对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水利工程招投标项目和水利工程项目质量监督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每个检查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单位予以肯定,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发书面整改意见,督促其整改。全年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三是提高水利政务服务效能。制定《梧州市水利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流程》。目前,我局19项涉水政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做到应领必领,应进必进,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百家事”。其中,苍梧岭脚风电场项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和梧州港藤县港区赤水圩作业区二期工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依法决策相关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梧州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和程序,对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认证、听证公示三项目录的规定进行决策,对涉及我局的重大工作、资产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水利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决策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近年以来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更新录入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在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合法性审查等有关工作中提供法律帮助41次,为我局依法治水、管水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立项有规划,法制审核全覆盖,文件备案无遗漏。今年我局开展了“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清理工作和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复议内容专项清理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二是推进“三项制度”在我市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年已结案的3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网上公开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开展多种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梧州市实际,不定期对重点领域、敏感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了“侵占河湖专项执法行动”、“省边界水事纠纷专项行动”、“全区水利系统2023年重大涉稳涉水问题排查化解工作专项行动”。其中,在有效防范并依法打击各类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全市共排查涉及河湖安全问题线索184条,现场处理轻微水事违法行为58起,立案查处56件,执法打击取得阶段性成效,维护了我市的水事秩序;四是加强河道采砂执法监管。加强对河道支流非法采砂、隐蔽型非法采砂等动向的发现和打击能力,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涉砂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46人次,巡查河道长度约8910公里,捣毁非法采砂点21处,有效打击了当地的非法采砂行为。在梧州市桂江河段2022—2025年度河道采砂标段监管工作中,全面应用广西河道采砂“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平台,按照要求应用河道采砂电子证照、电子砂石合法来源电子证单等,进一步强化了河道砂石开采、运输、销售过程管控。今年以来,已完成河砂开采量5.36万立方米,同时加强对河道采砂标段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五是加强执法协调联动。先后与肇庆、贺州、玉林、贵港水利部门签订水利执法协作协议,实行多地联合执法以及跨界河段执法,覆盖辖区内西江、浔江、桂江、北流河等主要江河,有效维护西江干流采运砂正常秩序;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积极开展水事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水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加强边界、敏感区域和重要时点水事活动监督管控,做到每月一排查,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经认真排查,在我市苍梧县旺甫镇发生1起矿山排水污染饮用水源水事纠纷和在岑溪市大隆镇合和村发生1起库区养殖与村民间纠纷共2起水事纠纷,没有发生省际边界或敏感区域河流等其他水事纠纷。其中,苍梧县旺甫镇的矿山排水污染饮用水源水事纠纷已成功化解;岑溪市大隆镇合和村的库区养殖与村民间纠纷已部分解决,计划在今年年底将全部化解,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水事权益,有效维护水事秩序和社会稳定。
(六)普法宣传不间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召开专题会议,制定《2023年梧州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围绕全市开展"百名执法干部百案说法"活动,以"以案说法"法治讲堂为抓手,扎实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今年6月2日,开展2023年"水利讲堂"第二期--《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专题学习,并在今年7月13日,组织执法干部到万秀区水利局开展"百名执法干部百案说法"活动,执法人员采取"以案释法"现场教育模式,结合《李某和等四人未经许可擅自开采河砂案》等典型案例与大家分享交流执法办案经验和心得;三是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和参加各种普法学法竞赛活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双100%,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了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四是围绕平安建设、乡村振兴、国家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等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精神宣传,同时利用我局一楼大门前利用LED显示屏全天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有关内容,在局宣传栏张贴宪法标语和宣传画,还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习宪法等知识讲座、网络展览,以提高我局职工对宪法等法律的认识,促进职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五是打造推广梧州市水利法治文化品牌,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水利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重点开展水政执法基地建设,围绕“弘扬红船精神,护卫三江碧水”党建主题,将现有执法趸船“梧州水政01”打造成集教育、展示、宣传为一体的“红船”,作为水利系统党组织重要活动场所,以党建引领业务,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扩大水利法治文化影响力。
二、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强化职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等会议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规政策,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制定《2023年梧州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职责逐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同时,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年度个人述职内容,夯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水利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书记潘一清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环境质量的行业强监管,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美丽梧州建设中书写了水利担当;三是带头学法,规范用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研究制定《梧州市水利局2023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同时,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三、存在不足
一是深入基层普法力度不够,普法宣传跟不上网络新媒体快速发展趋势,水利领域法律法规的公众知悉度不高,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水利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在水资源、河道湖泊水域、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薄弱环节。
三是受机构编制和人员限制,我局无专门的法制机构,执法监管人员偏少,法律专业人员少。
四、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积极推进依法治水、管水、用水,强化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制思维,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好法治水利提供良好保障。
(一)完善法制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水利执法铁军。
(三)着力做好政务服务。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普法特别是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水利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水利工作上新台阶,为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抄 送: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水利局办公室2023年12月4日印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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