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水利〔2022〕299号签发人:潘一清
梧州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22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梧州市水利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上报,请予审阅。
梧州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水利局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2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推动作用,不断夯实水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2022年,市水利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潘一清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环境质量的行业强监管,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美丽梧州建设中书写了水利担当。
根据《〈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要求,我局组织制定了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把我市水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印发了《2022年梧州市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及水政监察工作要点》,逐项明确牵头、协办科室(单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下放到市级水利部门的全部审批事项,我局均及时接收。对已经接收和下放管理权限的行政审批项目,我局已按要求逐项制定接收和下放方案,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在市政务中心窗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完善“权责清单”。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梳理行政处罚156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2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公共服务5项;二是推进“一网通办”。我局19项涉水政务事项,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办理,切实做到应领必领,应进必进,实现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能办百家事”。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和工作细则,推动办事要件和审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持续压缩审批时限,推行不见面审批,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涉水政务事项均实现“一网通办”;三是强化“全过程监管”。积极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了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建立了“两库一清单”,即《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抽查事项清单》。截至目前,2022年市水利部门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任务2次,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100%。通过双随机抽查、日常巡查、水行政督查检查、执法监管等措施切实保障我市涉水环境的安全稳定,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贡献水利智慧和担当。
为进一步落实作风兴市,深化“对标先进,又好又快”活动,严格规范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水平和效率,做到快反应、快决策、快落实,制定了《梧州市水利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流程》。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1.大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积极完善依法决策相关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梧州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和程序,对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认证、听证公示三项目录的规定进行决策,对涉及我局的重大工作、资产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水利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决策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立项有规划,法制审核全覆盖,文件备案无遗漏。今年我局开展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专项清理工作。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作用。切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梧州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职责和有关义务,并对法律顾问的报酬和聘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事务所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更新录入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在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合法性审查等有关工作中提供法律帮助32次,为我局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三项制度”在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年已结案的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网上公开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积极开展多种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水利部和水利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梧州市实际,不定期对重点领域、敏感区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妨碍行洪,非法取水,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非法采砂,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和水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了“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侵占河湖专项执法行动”、“省边界水事纠纷专项行动”、“西江干流网箱养殖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其中,2022年5月25日,我市全面完成西江干流梧州段40.66万平方米养殖网箱清理整治工作,提前6天达成水利部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的目标,累计清理存鱼约3083万斤,清理养殖网箱9717个,恢复占用水域面积约40.66万平方米,维护了我市的水事秩序。
4.切实加大河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河道采砂规划、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持续加大河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案件。2022年以来共开展执法巡查550次,出动执法人员2071人次,立案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8起,依法罚没金额56.79万元。
5.加强执法协调联动。我局先后与肇庆、贺州、玉林、贵港水利部门签订水利执法协作协议,实行多地联合执法以及跨界河段执法,覆盖辖区内西江、浔江、桂江、北流河等主要江河。在地区间严格实施单据管理制度,一方面将本地的河砂外运单据及运砂船信息及时报送周边地市以便对方核查,另一方面加强对途经本辖区河道的运砂船的检查力度,一旦发现未持有合法单据或伪造单据的情况,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并通报上下游地市水利部门对相关船舶予以重点监控,有效维护西江干流采运砂正常秩序。
6.强化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接洽机制。我局积极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河湖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必要时提请检察机关对违法犯罪当事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构建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防治工作新格局。近年来共侦破非法采矿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4人,刑事拘留186人,逮捕58人,有效警示和震慑潜在的河湖违法犯罪行为。
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六)积极推进平安水利建设
积极开展水事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水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加强边界、敏感区域和重要时点水事活动监督管控,做到每月一排查,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局没有接到水事矛盾纠纷案件。
(七)普法宣传不间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历届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2022年梧州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定了普法活动的宣传形式,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我市水利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农村、社区、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在我局一楼建立法治宣传园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标牌等法治文化设施,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随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在农村开展有关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与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宣传。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争取水利行业农民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推动水利施工企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举办“水利讲堂”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和参加各种普法学法竞赛活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双100%,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了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的理念。
4.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在今年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结合“社区双报到”工作,12月2日我局在潘塘社区集中开展了宪法知识宣传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工作精神宣传。同时利用我局一楼大门前利用LED显示屏全天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有关内容,在局宣传栏张贴宪法标语和宣传画,营造宣传气氛;另外还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习宪法等知识讲座、网络展览,以提高我局职工对宪法等法律的认识,促进职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亲抓落实,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与监督科,负责日常工作。完善各项法治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单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二)带头学法,规范用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制定印发了《梧州市水利局2022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等会议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规政策,安排部署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了《2022年梧州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强化监督考核。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年度个人述职内容,夯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缺乏实效性。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群众学习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只知道“法”,不了解法规的真正内容,更不知其精髓,实际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水利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在水资源、河道湖泊水域、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薄弱环节。
(三)法治工作没有形成水利品牌。目前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性和自选动作不多。
(四)法治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受机构编制和人员限制,我局无专门的法制机构,执法监管人员偏少,法律专业人员少。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积极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强化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好法治水利提供良好保障。
(一)完善法制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水利执法铁军。
(三)着力做好政务服务。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普法特别是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水利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水利工作上新台阶,为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联系人:林盛,联系电话:18607740055)
抄 送:中共梧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梧州市水利局办公室2022年12月12日印
(共印3份)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