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利局关于上报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梧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上报,请予审阅。
梧州市水利局
2021年12月27日
(联系人:林 盛,电话:18607740055)
(此件公开发布)
梧州市水利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推动作用,不断夯实水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职责。2021年,市水利局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领导班子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局党组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潘一清同志带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到实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局领导班子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中之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水利工程补短板和水利环境质量的行业强监管,坚守初心使命,奋力攻坚克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美丽梧州建设中书写了水利担当。
(二)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落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1工作要点、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和梧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制定我局法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把我市水利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印发了《2021年梧州市水利法治政府建设及水政监察工作要点》和《梧州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意见〉任务分解表的实施方案》,逐项明确牵头、协办科室(单位),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标准,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继续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设证明事项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1.贯彻落实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根据《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水基〔2016〕28号)规定,由我局实施招投标行政监督与管理的项目,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并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集中交易。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均在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市水利局等网上同步发布;投标人资质条件设定与项目规模、等级均为相对应最低标准,不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况下,设置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事前备案程序、私设门槛、抬高资质标准、没有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问题。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行政审批承诺机制。全市水利系统政务服务实现“八统一”,尤其为政务服务中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各县(市、区)水利系统政务服务实现全市通办、流程统一、事项一致、审查标准一致等,启动零到场、接受邮寄材料等,对非必要申请材料实行容缺和承诺机制,对办理结果直接邮寄申请人,各项审批服务,公共服务,其他备案服务等均能实现网上申办。
3.依法清理简并各类资质许可事项。优化水利工程项目审批,缩短办理时间。深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进一步提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区域评估,加快评估成果应用。根据区域评估工作要求,加强对园区的指导,不断完善和规范园区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应用,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降低办理成本、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4.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举措,持续推行便民举措。我市水利系统取水许可证照已实现分离,其余未能实现电子证照的,证书印发时扫描件留存电子版,由审批部门上传到证照系统中,证照原件邮寄申请人。从2021年开始,我市水利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承诺审批,其中依申请事项中有40%事项实现即办件事项。属于责权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事中事后监管。
5.坚持统筹兼顾,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台账,督促、指导全市水利工程项目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到“两不误”,有力推动了水利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11月5日,全区水利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决策机制
1.大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积极完善依法决策相关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行性。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制度。严格依照《梧州市水利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和程序,对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的事项,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认证、听证公示三项目录的规定进行决策,对涉及我局的重大工作、资产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不断提升水利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全年没有发生因决策不当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不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计划、审核、备案制度,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立项有规划,法制审核全覆盖,文件备案无遗漏。今年我局开展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法内容专项清理工作。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作用。切实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梧州市水利局法律顾问制度》,明确法律顾问的相关工作职责和有关义务,并对法律顾问的报酬和聘用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与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聘请该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及时更新录入法律顾问工作信息。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在审查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合法性审查等有关工作中提供法律帮助36次,为我局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供坚强的法律支撑。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机制。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加快形成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我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核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三项制度”在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全年6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网上公开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切实加大河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河道采砂规划、管理、监督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持续加大河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重点查处非法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案件。全年市本级共立案查处违法采运砂案件18起,罚没金额65.64万元,捣毁非法采砂点66处,清理非法采砂船34艘,查扣相关涉案车辆29辆,全面遏制非法采砂反弹势头。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用好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手段,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的工作机制。
(六)积极推进平安水利建设
1.积极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抓好问题线索排查处理;以“三书一函”为抓手,持续推进“行业清源”行动,强化行业监管;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建立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2.积极开展水事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水事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化解,加强边界、敏感区域和重要时点水事活动监督管控,做到每月一排查,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良好水事秩序,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我局没有接到水事矛盾纠纷案件。
(七)普法宣传不间断,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我局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载体,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局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2021年梧州市水利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梧水利〔2021〕157号),确定了普法活动的宣传形式,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细化,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我市水利实际情况,重点开展农村、社区、学校等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示范作用,在我局一楼建立法治宣传园地、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标语标牌等法治文化设施,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随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联合各县(市、区)水利部门在农村开展有关宪法、民法典、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与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供水用水条例》的宣传。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争取水利行业农民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推动水利施工企业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情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举办“水利讲堂”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告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学习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水利法律法规,全面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积极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统一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和参加各种普法学法竞赛活动,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双100%,着力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了依法治水和依法行政的理念。
4.开展宪法宣传活动情况。在今年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我局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在我局一楼大门前利用LED显示屏全天宣传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有关内容,在局宣传栏张贴宪法标语和宣传画,营造宣传气氛;另外还组织干部职工网上学习宪法等知识讲座、网络展览,以提高我局职工对宪法等法律的认识,促进职工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将深入推进水利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求各科室各单位增强宪法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人员变动,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亲抓落实,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与监督科,负责日常工作。完善各项法治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列入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科室(单位),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二)带头学法,规范用法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制定印发了《梧州市水利局2021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
(三)强化职责,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通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法治建设专题会等会议带头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法规政策,安排部署工作。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了《2021年梧州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将法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年度任务来抓。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法治建设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强化监督考核。将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和年度个人述职内容,夯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普法宣传缺乏实效性。普法宣传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群众学习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只知道“法”,不了解法规的真正内容,更不知其精髓,实际效果还有待提高。
(二)水利监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在水资源、河道湖泊水域、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监管薄弱环节。
(三)法治工作没有形成水利品牌。目前加强依法治市工作正在逐步完善过程中,法治建设工作的创新性和自选动作不多。
(四)法治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受机构编制和人员限制,我局无专门的法制机构,执法监管人员偏少,法律专业人员少。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照自治区、市法治建设部署要求,聚焦“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积极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强化水利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建设好法治水利提供良好保障。
(一)完善法制队伍建设。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引进法律人才。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水利执法铁军。
(三)着力做好政务服务。严格按照放管服要求,不断提升服务意识,规范工作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为,有效提高政府部门公信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水利法治环境。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普法特别是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为全市水利依法行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水利工作上新台阶,为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